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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实施与公司财产混同的侵权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之后转让股权,不影响该连带责任的承担。
法律并无禁止目标公司为支付其自身股权转让款提供担保的规定,本案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二条所列举的股东抽逃出资的情形。不能仅因目标公司为支付其自身股权转让款提供担保,就认为其违反了《公司法》第三十五条关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的规定。
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因政策发生变化对当事人履行合同产生影响,但该变化不属于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且当事人如果按照变化后的政策要求进行调整不影响合同继续履行,继续履行亦不会对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当事人主张按照情势变更解除合同,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出卖人仅以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款抵扣资料证明其已履行交付标的物义务,买受人不认可的,出卖人应当提供其他证据证明交付标的物的事实。
“完善土地、房屋等财产征收征用法律制度,合理界定征收征用适用的公共利益范围,不将公共利益扩大化。”实践中,一些法院存在将同公共利益仅具有牵连关系的争议排除在民事争议范围之外的片面做法,这一定程度上加大了产权人和企业家的维权成本,使得产权人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及时保护,甚至使其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涉案申请商标为国际注册商标,申请人为某某公司(简称某公司)。申请商标的原属国为法国,核准注册时间为2014年4月,国际注册日期为2014年8月,国际注册所有人为某公司,指定使用商品为香水、浓香水等。
有限责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会导致公司资产的减损,进而导致公司信用及偿债能力减弱,公司法为此规定公司减资需通知债权人,赋予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权利。
案件的法律适用不仅涉及知识产权民事、行政以及破产等多部门法的交织,程序及实体问题繁杂,还涉及到著作权民事侵权行为是否同时损害公共利益、如何认定互联网企业存在非法获利以及非法经营额的计算等法律问题的适用。
本案所涉互联网浏览器广告过滤功能,是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代表性行为。本案的创新之处在于,法院要求当事人针对被诉行为提交了经济学分析报告,使得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的判断更加具有客观性。
本案是一起社会关注度高、案情疑难复杂的汽车外观设计专利无效行政案件,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本案对于如何适用“整体观察、综合判断”方法判断外观设计专利与对比设计是否具有明显区别进行了精细化的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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