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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房产证未办土地证,转让合同是否有效?

更新时间:2022-04-19


如果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那么买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应当随房屋所有权一起转移给买方。 目前,各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对房屋买卖过户的做法不一致,有的只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领取新的房屋所有权证,有的还需要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领取新的土地使用权证。但是无论如何,根据房屋和土地不分离的原则,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应当随着房屋的买卖一起转让。
风险提示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2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古用范围内的士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所以,如果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合同有效,且房屋的所有权证已经变更,即使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 房屋买卖合同仍然是有效的。 此外,二手房买卖交易中, 如果需要设定对房屋的抵押,应按照约定进行登记,抵押权才能够设立。司法实践中,房屋买受人对此应予以注意。
法条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展的所有权和波房居占用范国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抵押。
第180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187条: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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